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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昌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举办食品安全论坛有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7-27 浏览次数: 字号:[ ]

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根据《市食药安办等十九部门关于印发2017全市年食品安全宣传周实施方案的通知》(金食药安办〔2017〕14号)文件要求,定于2017年6月29日食品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后(10:00左右)举办“食品安全论坛”(地点另行通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及特邀嘉宾围绕“建立健全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机制”主题进行讨论发言,各有关单位应根据本单位所承担的职能,认真总结近年来的工作经验、存在的问题、建议或意见,畅所欲言、群策群力,为全面提升我市食用农产品安


全监管水平献计献策。

1.市食药局围绕“贯彻落实《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提升食用农产品综合治理能力”进行发言。

2.市农牧局围绕“强化源头治理,防控风险,解决农药兽药残留问题,全面落实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方面进行发言。

3.市公安局围绕“加大行刑衔接合作力度,严厉打击食用农产品违法犯罪行为”进行发言。

4.市卫生计生委围绕“加强食用农产品安全风险监测力度,提升食用农产品安全风险评估技术支撑能力”进行发言。

5.市工商局围绕“加强市场主办方的管理,落实市场经营户主体责任”进行发言。

6.市城市综合执法管理局围绕“流动摊贩治理方面”进行发言。

7.种养殖企业围绕“在实施产地准出制度时所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建议”进行发言。种养殖企业主要指农产品生产基地(园区)、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具体名单由市农牧局提供,人数不得超过2人。

8.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负责人围绕“在实施产地准出制度时所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建议”进行发言,承担发言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负责人(主要包含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商场、连锁超市)名单由市食药局负责提供,人数不得超过2人。

二、承担会议发言的是市食药局、市农牧局、市公安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工商局、市城市综合执法管理局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以及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每位发言人时间控制在五分钟之内。

三、承担会议发言的单位于2017年6月15日17:00前将发言材料电子版报送至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林建红

电话:0935-8329050?

邮箱:114502110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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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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